吴淑一因转让股权应缴纳的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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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05-23
纳税人所属地:江西
问题内容:
2024年9月,吴淑一以现金100万元创办一家直播业务有限公司金瀛花公司,于2024年9月15日将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出资款从自己的个人账户打款至公司对公账户。2025年3月,吴淑一以140万元的价格将100%股权转让给孙博,截止转让前,被转让的这家金瀛花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合计为40万元。吴淑一因转让股权应缴纳的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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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5-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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