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f142e0c70b04de0a042e13dc9525102
留言时间:2025-05-27
纳税人所属地:青岛
问题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自由选择按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青岛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5-05-28
答复内容:
青岛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青岛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