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提案答复_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福州市提案答复
2025-02-26
来源:福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网址:http://fujian.chinatax.gov.cn/fzsswj/zfxxgkzl/zfxxgkml/tajybl001/202502/t20250228_594256.htm

发布时间:2025-02-26 18:01

来源:福州税务

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关于支持推动福州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54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国家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方面: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改造可按规定享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优惠政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等优惠政策。

  此外,从事数字经济产业的企业如符合条件,还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二、关于税收优惠制定权限的解释说明

  我国的税权高度集中,除中央明确授权外,地方政府、省级及省以下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将立足税务部门工作职能,适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代表们的有关涉税建议,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如有新的政策出台,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

  

  领导署名:杨招旺

  联 系 人:张 山

  联系电话:0591-83344433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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