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扩大科技研发与专利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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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28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2024年12月5日,希腊政府发布第5162/2024号法律,对《所得税法》第22A和71A条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1)扩大科技研发支出激励。一是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科技研发费用(含科研设备折旧)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50%税前加计扣除。该政策适用于在国家初创企业注册处注册的企业、研究中心、研究所和技术实体(创新中心)及联合研究所等,前提是上述机构与项目或服务的承接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二是对知识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由100%提高至200%,前提是当年研发支出占比不低于年度总支出的20%。如果当年的科技研发支出超过前两年相应支出的平均值,还可额外获得15%的加计扣除(即总加计扣除比例为215%);三是适用最优加计扣除。若同时满足多种加计扣除优惠,则将自动适用对企业最有利的优惠;(2)扩大专利激励。拥有国际认可专利并从中获利的企业,可享受最多连续三个年度的所得税免税优惠,并且在之后的七年中,企业从专利中获得的收益可享受10%的所得税豁免,前提是专利与企业专利研发费用之间存在关联。(内容来源:德勤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