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路通全球税讯_以色列_以色列未分配利润征税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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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来源:税路通

以色列未分配利润征税法生效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2788/c5238624/content.html

时间:2025-02-28

来源:税路通全球税讯

2025年1月1日起,以色列未分配利润征税法正式生效,该法可有效减少公司通过将利润保留在封闭持股公司(由少于五个人控制的非上市实体)内而无限期推迟纳税的情况,主要内容如下:(1)对于劳动密集型公司:一是针对年营业额低于3000万新谢克尔的封闭持股公司,超过25%利润率的部分将按个人边际税率征税;二是若封闭持股公司至少持有合伙企业10%的利润,则合伙企业将被视为穿透实体(指在税法上不具有独立的纳税地位,其纳税义务由其他实体承担的主体);若持股比例低于10%,则公司需对其从合伙企业获得的应纳税收入的55%按超额累进税率征税;(2)对于控股公司:被归类为封闭持股实体的控股公司每年需就累计留存收益额外缴纳2%的利润分配税(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征收的税),累积留存收益由公司历年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不包括未实现利润或重估价值;(3)对于个人服务公司(封闭持股、雇员少于四人、70%以上的收入来自一名客户、依赖控股股东的服务):一是个人服务公司支付的款项可排除在未分配利润税之外,前提是控股股东必须在支付款项的公司中持有至少25%的股份;二是合伙企业向合伙人支付的款项不再豁免,并引入替代制度;(4)公司清算的暂行规定:2025年清算的封闭持股公司在将资产转让给股东时可享受税收豁免,但不包括公司可用留存收益的分配税。(内容来源: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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