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206号(财税金融类208号)提案答复的函
网址:http://zyhj.mof.gov.cn/lh/2024jytafwgk/zxwytafwgk/202408/t20240820_3942174.htm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
徐睿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内蒙古在保供煤方面做出的贡献由中央财政以生态修复基金的方式支持内蒙古生态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内蒙古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工作,通过多项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一、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启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经过竞争性评审,内蒙古乌梁素海流域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目前已全部下达。“十四五”时期,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经过竞争性评审,内蒙古科尔沁草原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目前已下达19.5亿元。
二、支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部署,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2022年起,中央财政启动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经过竞争性评审,内蒙古黄河重点生态区(鄂尔多斯段)、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3个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共安排奖补资金9亿元,分三年下达,支持开展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状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
三、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2021-2024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内蒙古林业草原相关转移支付资金502.91亿元,用于支持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员政策,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其中,2024年下达内蒙古“三北”工程补助资金64.11亿元,资金支持规模居全国首位。
四、支持流域污染防治
2021-2024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内蒙古水污染防治资金25.44亿元,用于支持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上述资金主要通过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到省级,由省级财政统筹用于已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的项目。
关于您提出的设立生态修复基金事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为加强资源统筹,避免重复投入,新设基金应在深入评估论证基础上按程序报批。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内蒙古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工作予以支持。关于您提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参考。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1965089
财 政 部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