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888号(资源环境类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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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
财资环函〔2024〕36号
龚健梅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珠江流域省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调动流域上下游积极性,推动流域相关地方共抓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创新实践,会同贵州省、四川省推动赤水河跨省机制建设和长效运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充分发挥了示范作用。对此,中央财政不断给予奖励支持,2018年以来,通过水污染防治资金累计安排云南省68亿元,其中,用于奖励云南省开展跨省机制建设近4亿元,为该省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动流域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云南省可结合自身实际,就在珠江流域建立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利用好现有支持政策,积极与相邻省份沟通协商,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加快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据了解,云南省已牵头开展了不少工作,如印发了《云南省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组织昆明、曲靖等5个州(市)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同时加强与下游相关省份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珠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我们将深入推动相关改革工作,届时将认真研究你们所提建议。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地方加强指导,推动相关责任落实。各个地方后续建立起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后,中央财政将持续跟踪机制建设情况,并积极研究相关奖励政策,推动机制建设提质增效,促进绿水青山不断转化为金山银山。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010-61965526
财 政 部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