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526号(财税金融类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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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财金函〔2024〕41号
民盟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农业保险质效 筑牢粮食安全防护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差异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建议
你们提出的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等建议,对于提升农业保险政策的精准度、更好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具有积极意义。财政部修订出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明确鼓励省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对不同险种、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对重要农产品、规模经营主体、产粮大县、脱贫地区及脱贫户的支持力度。各地可结合当地农业保险发展趋势、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加大对规模种粮农户等支持力度,实施差异化的保费补贴政策。
二、关于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的建议
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2007年在6省(区)实施了水稻、能繁母猪等品种的物化成本保险,后持续扩面、增品,2016年中央财政补贴品种已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6个大宗农产品。2018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相继出台三大主粮、糖料蔗、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等多项政策,逐步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完全成本或种植收入”转型升级。以关系国计民生的三大粮食作物为例,2021年正式实施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2023年覆盖到全国产粮大县。2024年5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45号),将全国所有种粮县和种粮农户均纳入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加力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此外,中央财政在全国实施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支持各省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其中,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68亿元,支持西藏藏鸡、新疆肉羊、宁夏枸杞、广东荔枝、贵州茶叶、湖北小龙虾等逾500种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
三、关于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建议
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在直保层面,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明确准备金使用、管理和计提等有关要求。在再保层面,成立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督促其发挥农业再保险主渠道作用,增加农业再保险供给,扩大农业再保险承保能力。2023年,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农业生产提供再保险风险保障约1万亿元。关于您提出的“建立中央层面的大灾风险基金”建议,财政部将结合农业保险实际发展需要,会同有关方面予以统筹研究。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护航国家粮食安全。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 010-68553576
财 政 部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