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技术合同中的研究开发经费是否要作为计税依据贴花?

2024-12-25
来源:






地区来源原文
福建陕西纳税人学堂_福建省地方税务局_技术合同中的研究开发经费是否要作为计税依据贴花?

技术合同中的研究开发经费是否要作为计税依据贴花?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299071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12-02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四、关于计税依据问题

  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青海陕西纳税人学堂_青海省地方税务局_各类技术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各类技术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12532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8-02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四、关于计税依据问题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2024年12月25日整理


阅读20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