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的厂房在租期发生的装修费用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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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东纳税咨询_合同尚未到期的,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厂房,装修费处理 | 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siteapps/webpage/gdtax/tjjcx/tjjcx_result.jsp?cid=de755ee99fd24e4e8ebe2c8271ed2df6 受理号:144000********51350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合同尚未到期的,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厂房,装修费处理 内容:2019年7月,合同尚未到期的,就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的厂房,在19年4月进行的装修工程,19年9月才开具发票回来,请问这笔装修费用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咨询人:陈小姐 咨询时间:2019-08-02 14:49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19-08-05 14:44 回复内容: 广东省肇庆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六十八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具有资产性质,如企业注销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尚未摊销完毕的装修费用可通过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为确保回复准确性及保障您的权益,请您提交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审核,如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
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_2019年7月,合同尚未到期的,就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的厂房,在19年4月进行的装修工程,19年9月才开具发票回来,这笔装修费用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 2019年7月,合同尚未到期的,就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的厂房,在19年4月进行的装修工程,19年9月才开具发票回来,这笔装修费用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575995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8-06 尊敬的纳税人: | |
陕西 | 陕西纳税人学堂_中税答疑专家组_尚未摊销完毕的装修费用可通过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这个是怎么操做,提前退租不能一次性摊销进费用吗? | 尚未摊销完毕的装修费用可通过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这个是怎么操做,提前退租不能一次性摊销进费用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545292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税答疑专家组 发布日期:2022-02-28 尊敬的纳税人: |
大连 | 陕西纳税人学堂_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_注册及办公地址为租赁的房屋,租赁期未满,因扩大业务而变更注册及办公地址,变更前未摊销完的租赁费、装修费可否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 企业已成立十年了,目前想对租赁的展厅进行装修,请问购买的装修材料可视为长期待摊费用吗?如果可以,摊销期限不得低于几年?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3483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9 尊敬的纳税人: |
2024年12月17日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