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热点问答_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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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网址: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4/8/19/art_13314_623074.html

发布时间:2024-08-19  11: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问: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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