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热点问答_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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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网址: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4/11/14/art_13314_627584.html

发布时间:2024-11-14  17: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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