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局长信箱_企业改制后成立的新企业如何缴纳印花税

局长信箱
2023-02-10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局长信箱_企业改制后成立的新企业如何缴纳印花税

网址: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3/2/10/art_25979_730.html

咨询时间:2023-02-09

咨询内容:企业改制后以合并方式成立的新企业,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2-10

答复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 号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帐簿记载的资金, 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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