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局长信箱_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局长信箱
2023-08-09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局长信箱_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网址: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3/8/9/art_25979_1423.html

咨询时间:2023-08-08

咨询内容: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8-09

答复内容: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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