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局长信箱_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网址: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4/4/25/art_25979_1443.html
咨询时间:2024-04-25
咨询内容:我去年上半年是租房的,下半年贷款买了住房,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都享受吗?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4-25
答复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