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局长信箱_资源回收企业是否可以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址: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24/9/30/art_25979_1455.html
咨询时间:2024-09-29
咨询内容:我单位是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是否可以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9-30
答复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八、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可以反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增值税计税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对“反向开票”的票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