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2366热点咨询_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

12366热点咨询
2024-11-04
来源:海南省税务局

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

网址:https://hainan.chinatax.gov.cn/gzcy_2_4/04154997.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4日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3日

答复时间:2024年11月3日

咨询标题:资产划转是否缴纳契税?

答复内容: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六、资产划转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
十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咨询时间: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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