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纳税咨询_居间费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_个人获得居间服务费收入,需要向支付方提供发票,如何操作?税负成本的大概区间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1425
受理号:2023071428862147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居间费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
咨询内容:个人获得居间服务费收入,需要向支付方提供发票,如何操作?税负成本的大概区间
咨询人:高**
咨询时间:2023-07-14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3-07-18
回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个人代开发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请:
1、电脑网页 搜索“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点击“广西电子税务局跳转”
自然人登录 【我要办税】--【自然人业务】--【增值税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可以选择邮寄)
2、手机下载 智桂通App 服务--搜索"广西电子税务局"跳转 【办税】-【发票代开】(申请成功后需要前往申请代开的办税服务厅领票)
3、安卓系统手机可以下载“广西税务app”【办税】-【发票代开】(申请成功后需要前往申请代开的办税服务厅领票)
4、“爱南宁App”【智慧税务】--【办税】-【发票代开】(申请成功后需要前往申请代开的办税服务厅领票)
5、携带《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业务发生地的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代开。
二、涉及的税费及税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增值税在
年月日
年月日期间开具“经纪代理服务”为()按月累计金额未超
万元,附加税费仅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享受减半征收(按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确定所在地适用税率)()按月累计金额超过
万元,附加税费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企业进行代扣代缴(申请代开的时不需要缴纳)按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元以下减除
元,
元以上减除
费用后按以下列表适用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计算,待到次年月日月
日内与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经营权所得一起并入综合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额与预缴税额比对进行多还少补税款。(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级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不超过
元
超过
元至
元的部分
超过
元的部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