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纳税咨询_工程居间费用,可以再税局代开吗? 如何计算税费?_公司承建一个工程,是通过中间人拿到工程,需要支付一笔居间费,是否可以通知对方到税局代开居间发票呢?

纳税咨询
2024-06-05
来源:广西税务

广西纳税咨询_工程居间费用,可以再税局代开吗? 如何计算税费?_公司承建一个工程,是通过中间人拿到工程,需要支付一笔居间费,是否可以通知对方到税局代开居间发票呢?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4657

受理号:2024053042496861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工程居间费用,可以再税局代开吗? 如何计算税费?

咨询内容:公司承建一个工程,是通过中间人拿到工程,需要支付一笔居间费,是否可以通知对方到税局代开居间发票呢?

咨询人:杨**

咨询时间:2024-05-30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6-05

回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个人需要代开发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渠道1代开纸质发票:可以通过智桂通APP、广西税务APP(安卓端)-电子税务局-发票代开模块申请代开发票.

渠道2代开数电票:可以在手机上的各应用平台上搜索“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移动端”进行下载电子税务局APP,请认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字样。进入登陆后在首页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

线上申请代开提交时不需要提供资料,填写申请单提交即可。

如需补充资料,主管税务机关会退回申请,并说明退回原因,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处理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适用征收率是1%。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区小微企业等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幅度的通知》(桂财税〔2022〕10号)文件的规定:

一、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中央授权范围内顶格减征,即减按 50%征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即代开增值税发票不超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一、若您代开的发票内容属于经营所得项目,则按以下文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文件的规定:

(二)附征率表(表二)

代开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

附征率%

500元(不含)以下

0

500元(含)以上

1.3

二、若您代开的发票内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则按以下文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年第号)文件的规定: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级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不超过





超过



元至



元的部分



超过



元的部分



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全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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