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纳税咨询_进项发票抵扣盖章事项_您好!请问我司作为购买方收到销方前期开具的进项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已丢失,且日前该销方因已全面实行数电发票,发票专用章已注销,能否在记账联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sfw/bszx/nszx_detail.html?metadataid=6609
受理号:2024120284451173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进项发票抵扣盖章事项
咨询内容:您好!请问我司作为购买方收到销方前期开具的进项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已丢失,且日前该销方因已全面实行数电发票,发票专用章已注销,能否在记账联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用于抵扣,谢谢。
咨询人:钟**
咨询时间:2024-12-02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12-04
回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因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已注销,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