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减税降费专栏_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优惠?

减税降费专栏
2019-04-01
来源:广西税务

广西减税降费专栏_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优惠?

网址: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xwdt/ztzl/lszt/jsjf/wtjd/201904/t20190401_268326.html

发布时间:2019-04-01 08: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七条规定,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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