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雇主责任险进项税能否抵扣?
北京官方解答: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了转嫁自身风险购买的一种财产保险,不属于员工福利,可按规定抵扣进项。
福建官方解答:雇主责任险是属于在生产经营中为雇主减轻事故赔偿风险的保险,《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责任保险。因此,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汕头官方解答:(物业公司为降低风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公共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合同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你司咨询内容所提到的保险费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凭证,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江西官方解答:(雇主责任险等财产险)如果您不属于上述情况可以正常抵扣。
厦门官方解答:(雇主责任险)根据上述贵司描述,经营过程中取得的进项发票,如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若你司在申报时未及时进行勾选抵扣,可在下期申报时进行勾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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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北京营改增专题_北京国税2017年2月12366解答营改增的11个热点问题 | 3、给员工买的雇主责任险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不是属于集体福利? 答: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了转嫁自身风险购买的一种财产保险,不属于员工福利,可按规定抵扣进项。 |
陕西纳税人学堂_北京市国家税务局_给员工买的雇主责任险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不是属于集体福利? | 给员工买的雇主责任险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不是属于集体福利?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299707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12-02 尊敬的纳税人: | |
福建 | 福建12366问题集_2019年1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 14.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雇主责任险是属于在生产经营中为雇主减轻事故赔偿风险的保险,《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责任保险。因此,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汕头 | 陕西纳税人学堂_汕头市国家税务局_物业公司为降低风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公共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合同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进行抵扣? | 物业公司为降低风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公共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合同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进行抵扣?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302404000000000 发文单位: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12-02 尊敬的纳税人: |
江西 | 江西纳税咨询_企业购买财产险取得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_2017-11-09 | 详细信息 标题:企业购买财产险取得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内容: 我公司购买了雇主责任险等财产险,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认证抵扣? 附件: 咨询类别:增值税 办件编号:ZXZZ20171100450 提交时间:2017-11-09 14:5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7-11-10 15:44 附 件:无附件 |
厦门 | 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雇主责任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 雇主责任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4f785ef658f481db9a22432ab5fc804 问题名称: 雇主责任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留言时间:2020-06-15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雇主责任险的 进项税额 可以 抵扣 吗?如可以抵扣,已经申报的增值及附加怎么申请退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6-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贵司描述,经营过程中取得的进项发票,如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若你司在申报时未及时进行勾选抵扣,可在下期申报时进行勾选抵扣。 若你司有其他特殊情形,可具体描述后重新提交问题或者拨打12366进行咨询。 |
2024年12月2日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