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支付给离职高管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扣缴个税?

2024-11-15
来源:

【税递网】支付给离职高管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扣缴个税?


按月支付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地区来源原文
北京北京热点问答_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20年4月)  6.员工离职后2年内,企业每月向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所得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申报,那么企业是否需要每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_个人离职取得竞业补偿金,能否按照离职补偿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离职取得竞业补偿金,能否按照离职补偿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572946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7-25

尊敬的纳税人:
  竞业补偿金性质不同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不能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执行,应在取得收入当期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浙江浙江12366网上留言_离职补偿金是按什么交税_我在浙江湖州工作,因个人原来离职,与公司签订2年竞业协议,公司每月给发补偿金2500多,请问这个补偿金是如何交税,按什么方式交税?需要扣除20%的税费

浙江12366网上留言_离职补偿金是按什么交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9de791c8dac409c8c993e38aa9531e5

问题名称:

离职补偿金是按什么交税

留言时间:2023-04-14

纳税人归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

我在浙江湖州工作,因个人原来离职,与公司签订2年竞业协议,公司每月给发补偿金2500多,请问这个补偿金是如何交税,按什么方式交税?需要扣除20%的税费,每月扣除500多税费吗?请给与书面回答,谢谢!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3-04-1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湖北湖北留言平台_问:四枫公司在武汉,与离职的高管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未来一年半每月支付其竞业补偿金,请问四枫公司如何扣缴该高管的个人所得税?

问:四枫公司在武汉,与离职的高管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未来一年半每月支付其竞业补偿金,请问四枫公司如何扣缴该高管的个人所得税?

咨询人:DAVID(

咨询时间:2023-06-23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3-06-28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陕西陕西纳税咨询_竟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缴个税_麻烦问一下给离职人员竟业限制补偿金按月发放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详细信息

标题: 竟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缴个税

内容:

麻烦问一下给离职人员竟业限制补偿金按月发放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NSZX20230600122

提交时间: 2023-06-07 11:11:4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3-06-08 14:06

附 件:

大连12366网上留言_大连_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

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efd96074265145e6aa7a9ddcd9e5386d

问题名称:

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

留言时间:2019-12-15

纳税人归属地:大连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咨询: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偶然所得,还是并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收入纳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2-18

答复内容: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在单位任职后的离职劳动者,用人单位通过竞业限制条款支付的不竞争款项,用于保护商业秘密,此类款项属于离职补偿金的一部分,应与离职补偿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取得的与任职无关的“不竞争款项”,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 号)文件的规定,适用“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请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15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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