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招待客户,取得的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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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递网】招待客户,取得的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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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营改增专题_天津市国家税务局7月15日解答营改增的30个问题


5、招待客户的餐费和住宿费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用餐、娱乐费用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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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留言平台_【每日一问】招待客户,取得的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每日一问】招待客户,取得的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咨询人:方升众创
咨询时间:2023-11-13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3-11-14

答: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可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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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2366网上留言_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11b7eebb9e56418db9df2e4c4dbaeb8c

问题名称:

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留言时间:2023-05-05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

招待客户 取得的业务招待费中的住宿费专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5-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贵司描述,若是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厦门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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