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2024-11-07
来源:

体检费能否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

体检费能否以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税前扣除?

体检费能否以个人抬头票据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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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_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287041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7-11-27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北京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职工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职工体检费税前扣除问题

问: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天津天津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十三、企业为职工体检产生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因此,企业为员工进行体检(含新员工入职体检)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黑龙江黑龙江12366最新问答_单位统一给员工安排体检发生的费用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_2018-06-08

问:单位统一给员工安排体检发生的费用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发布时间:2018-06-08

信息来源: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属于此范围之内,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海上海留言公开_职工入职体检费用税前扣除

上海留言公开_职工入职体检费用税前扣除


链接: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bsfw/nszx/hdfk/202306/t467480.html

留言时间:2023-06-19 10:47:52
  留言标题:职工入职体检费用税前扣除
  留言内容:新员工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复时间:2023-06-19 14:35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中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浙江12366网上留言_浙江_浙江省住院收据是否等同于发票?

浙江省住院收据是否等同于发票?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b3847a0043d496eb9afda2f565c4e13

问题名称:

浙江省住院收据是否等同于发票?

留言时间:2019-12-03

纳税人归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2019年11月26-28号期间我在邵逸夫医院下沙院区做了一个手术,出院后医院给我开具了各种收据,因为我是重庆出差来的这里报账需要的东西寄回去后说是差一个住院总费用的发票!去到医院后他们的工作人员说浙江省的医院都是开具的医疗专用收据(盖了税务的章)我想要问的是是否这种收据就等同于发票,如果重庆那边不认可我该怎么办?

附 件:lfdhdd.jpg9rat4i.jpggegpv9.jpg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19-12-03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财综[2012]73号)《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中第三条,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第四条 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国家级的文件,重庆也执行的吧!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安徽12366网上留言_安徽_体检费税前扣除

体检费税前扣除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a101e7d27ca49c7a4150ee02bd069b9

问题名称:

体检费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1-03-05

纳税人归属地:安徽

问题内容:企业为员工体检费、办理健康证费用报销,员工取得的是个人名字抬头的的发票或行政事业收据,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3-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税前扣除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才能予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取得企业抬头的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福建12366网上留言_福建_入职体检费税前扣除

入职体检费税前扣除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a22a8ecc4cfb4aeeb57ec1bc97a7b640

问题名称:

入职体检费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2-08-17

纳税人归属地:福建

问题内容:公司新员工入职发生的入职体检费是否可以作为一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新员工入职体检系为保证新员工满足入职条件而发生,并非为职工卫生保建所发放的补贴,那该项费用是否可作为一般费用列支,而不作为福利费列支。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8-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职工的体检费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标准进行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河南河南I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答疑(一)

54.统一给员工体检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湖南湖南热点问答_所得税类(2023年5月热点问题)3.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属于此范围之内,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陕西陕西纳税咨询_【每日一问】 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

详细信息

标题: 【每日一问】 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

内容:

【每日一问】为职工体检,发生的体检费用,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NSZX20220200014

提交时间: 2022-02-08 00:06:3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你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属于此范围之内,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仍此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2-02-08 09:18

附    件:

西藏西藏热点问答_单位统一给员工安排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单位统一给员工安排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8-01-08 16:04

来源: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单位统一给员工安排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8-01-08 16:04 来源: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新疆陕西纳税人学堂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_企业每年安排的职工体检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每年安排的职工体检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39282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12-01

尊敬的纳税人:
  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宁波12366网上留言_宁波_医疗机构开具的单位体检发票

医疗机构开具的单位体检发票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b91a9bd7cc52447088a523154bc7f940

问题名称:

医疗机构开具的单位体检发票

留言时间:2019-10-17

纳税人归属地:宁波

问题内容:请问目前公立医疗单位开具的“浙江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

附 件:医院体检发票样票.jpg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0-17

答复内容: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属于此范围之内,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浙江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

厦门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外籍员工体检费

外籍员工体检费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ab13fa0f61d94ae7aa87eb6acb480e34

问题名称:

外籍员工体检费

留言时间:2019-10-10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我司的高管,外籍人士,请问该员工在境外体检的费用以及因公需要出差国外,需要打黄热病疫苗的费用能否报销入账?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0-10

答复内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你司高管的体检费用请参考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高管因公出差境外,需要打黄热疫苗的费用,若确实为与公司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4年11月10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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