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_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已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2024-06-12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58c4937ad560472eb39f5611e4dc67cf

留言时间:2024-06-12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已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6-1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0592-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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