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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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06-12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已立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6-1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0592-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