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湖北_EPC项目开票问题_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采用采购、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模式,给业主方开具发票时是否应采用混合销售开具建筑服务发票,还是分别开具采购(13%),设计(…

2024-06-24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EPC项目开票问题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7f528a23af447ed84c4bfe32a1984be

留言时间:2024-06-24

纳税人所属地:湖北

问题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采用采购、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模式,给业主方开具发票时是否应采用混合销售开具建筑服务发票,还是分别开具采购(13%),设计(6%),施工(9%)发票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7-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二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工作愉快,欢迎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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