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营改增前房产收回的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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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06-25
纳税人所属地:陕西
问题内容:
1.全资子公司解散注销,母公司收回营改增前的房产土地,是否缴增值税?是否缴土地增值税?是否需要开增值税发票? 2.内资企业法人解散注销,其上级单位(国有独资公司)收回营改增前的房产土地,是否缴增值税?是否缴土地增值税?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6-2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您若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陕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