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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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07-16
纳税人所属地:天津
问题内容:
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填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7-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模块,或通过页面右上角“关键词”栏输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选择后即可跳转到相应界面进行操作。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