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河北_企业_总机构把资产转移给分支机构,需要视同销售交企业所得税吗? 分支机构没法人资格

2024-07-26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企业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d95a08f172c2440fa65161e2d4c078d8

留言时间:2024-07-26

纳税人所属地:河北

问题内容:

总机构把资产转移给分支机构,需要视同销售交企业所得税吗? 分支机构没法人资格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7-2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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