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深圳_印花税_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如何计算印花税?

2024-08-05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印花税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41fdcdb463448578706956ee4d528c6

留言时间:2024-08-05

纳税人所属地:深圳

问题内容:

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如何计算印花税?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8-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深圳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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