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厦门_算不算违反个税相关法规?_三十七、贾三在XX市一城中村(CYB村)拥有两套住房,在XSY村拥有一套住房(均系城中村自行改造建成,无国家签发的房产证,在国家房产登记系…

2024-09-22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算不算违反个税相关法规?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9ceccab6bdc4ef29d839311bc244c0b

留言时间:2024-09-22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

三十七、贾三在XX市一城中村(CYB村)拥有两套住房,在XSY村拥有一套住房(均系城中村自行改造建成,无国家签发的房产证,在国家房产登记系统中无记录)。 如贾三将其在工作单位附近租住房屋的租金进行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算不算违反个税相关法规?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9-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第二十七条税务机关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   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九条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可以提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核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第三十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遵照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厦门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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