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预缴期不满足小微企业条件何时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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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09-29
纳税人所属地:云南
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2024年5月对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条件。但在2024年8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请问小微企业的优惠何时不能享受?。若2025年对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满足优惠条件,是否需要更正补缴2024年年度税款,更正期间是哪一段时间?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是否同企业所得税一致?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09-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留言!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