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湖南_生物制品简易征收政策_生物制品,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

2024-10-11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生物制品简易征收政策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4f5d53760774e3197d895038cf1c8a7

留言时间:2024-10-11

纳税人所属地:湖南

问题内容:

生物制品,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制剂,包括菌苗、疫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以及体外免疫诊断制品等。大类的话可以分为:药品、兽用药平、医疗器械、检验试剂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等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办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指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等政策的相关规定:我想咨询的是:非药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生物制品的、是否可以选择建议征收的方式缴纳增值税?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10-14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回复。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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