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网上留言_河北_转租赁增值税税率_我公司经营租入一批设备,现有有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请问转出租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2024-10-15
来源:12366网上留言

转租赁增值税税率

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2a18d5a06d54e20a4f18ea0b3119eb1

留言时间:2024-10-15

纳税人所属地:河北

问题内容:

我公司经营租入一批设备,现有有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请问转出租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10-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形式回复,您咨询的实际问题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租入了一批设备,现在有部分闲置,现将闲置的设备转租出去,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六)现代服务。 5.租赁服务。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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