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网上留言_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是否须为小额贷款?

河南税务
2024-07-11
来源:河南税务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是否须为小额贷款?

编号:2024071517514494517

网址:https://henan.chinatax.gov.cn/eportal/ui?pageId=957d32d8af474a6d9890f161b3dfc1d3&msgDataId=6c32bc32094b449a8c1da58245694dad

留言情况

留言时间:2024-07-11

留言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的第二条中,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是否须为小额贷款?对借款合同金额是否有限制?谢谢

处理状态:已处理

处理情况

答复时间:2024-07-1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税目:借款合同,税率: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备注: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 ?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二、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三、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未对借款金额作出限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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