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赠送预付卡增值税是否视同销售?
增值税不视同销售
江苏官方解答:单位购买充值卡送给客户,不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河南官方解答:(我公司举行市场活动,对成功订购产品的客户赠送一定金额的加油卡,我公司购买的油卡发票项目为“预付卡销售或充值”)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视同销售。但您公司销售订购产品时,附带赠送给客户的促销品,如加油卡等货物的“赠”是有偿的,是以成功订购产品为前提的,如果购买者没有成功订购产品,则不可能获得赠品,赠品的价格是包含在产品价格中的。所以,不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地区 | 来源 | 原文 |
江苏 | 江苏12366网上留言_企业购买预付卡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 企业购买预付卡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是否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留言时间:2023-10-09 纳税人所属地:江苏 问题内容: 江苏省税务局: 附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10-11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
河南 | 12366网上留言_河南_赠送油卡需要视同销售吗 | 赠送油卡需要视同销售吗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aef8041af6744b40a4699830b75b1dd2 问题名称: 赠送油卡需要视同销售吗 留言时间:2020-06-15 纳税人归属地:河南 问题内容:我公司举行市场活动,对成功订购产品的客户赠送一定金额的加油卡,我公司购买的油卡发票项目为“预付卡销售或充值”,请问,赠送的油卡需要视同销售吗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6-1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视同销售。但您公司销售订购产品时,附带赠送给客户的促销品,如加油卡等货物的“赠”是有偿的,是以成功订购产品为前提的,如果购买者没有成功订购产品,则不可能获得赠品,赠品的价格是包含在产品价格中的。所以,不应做视同销售处理。建议您参考上述规定,具体事宜您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
2024年10月19日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