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外墙修葺时损坏了邻近企业的绿化设施是否开具发票?

史炳凯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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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递网】外墙修葺时损坏了邻近企业的绿化设施赔偿是否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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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陕西纳税人学堂_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_企业进行外墙修葺时,因损坏了邻近企业的绿化设施,需支付赔偿款,可否要求取得赔偿款的企业开具发票?

企业进行外墙修葺时,因损坏了邻近企业的绿化设施,需支付赔偿款,可否要求取得赔偿款的企业开具发票?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87415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30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第三条的规定:“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以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了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范围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纳税人发生不属于生产经营收入的业务往来款项,除上级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可以开具发票外,一律不再开具发票

2024年9月20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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