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停工、停业、影响正常经营赔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史炳凯
2024-11-11
来源:

【税递网】停工、停业、影响正常经营赔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笔者观点:

停工、停业、未能正常经营行为本身未向对方提供服务劳务货物,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北京官方解答:企业厂房因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对于建筑物补偿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对于生产机器补偿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而人工补偿、停产停业补偿、青苗补偿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对于上述各类补偿款的具体款项应在拆迁协议中予以明确,且被拆迁单位在财务处理上应分别核算。

南京市官方解答:该项业务中的设备搬迁费和停工损失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湖北官方解答: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我公司土地,涉及土地使用权补偿,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苗木补偿,房屋建筑物补偿,可搬迁设备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流动性资产损失补偿)纳税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取得的其他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

江西官方解答:我公司是建筑公司,与建设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工地停工,后来双方通过协商,甲方通过财政赔偿我方的停工损失。)如果公司未发生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赔偿,不开具发票,如果已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赔偿应按提供建筑业营业税劳务开具发票。

广东官方解答:我公司在施工过程破坏临近单位的设施及因施工导致临近单位停产,现需要支付给设施破坏补偿款和停工补偿款)无需开具发票

厦门官方解答:市政府道路施工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和作业,支付给企业一部分资金补贴上述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收到该补贴不用缴纳增值税。


地区来源原文
北京12366网上留言_北京_单位取得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单位取得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975952c3b9ee48aca89e8b20a73df202

问题名称:

单位取得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2-26

纳税人归属地:北京

问题内容:单位取得拆迁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若需缴纳,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目?政策依据是什么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2020-02-27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三、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企业厂房因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对于建筑物补偿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对于生产机器补偿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而人工补偿、停产停业补偿、青苗补偿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对于上述各类补偿款的具体款项应在拆迁协议中予以明确,且被拆迁单位在财务处理上应分别核算。

江苏陕西纳税人学堂_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_企业承租的厂房需要搬迁,出租方支付给承租方的设备搬迁费和停工损失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企业承租的厂房需要搬迁,出租方支付给承租方的设备搬迁费和停工损失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27782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11-18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该项业务中的设备搬迁费和停工损失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福建福建12366问题集_2019年1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8.政府因施工影响到企业发电,支付给企业一笔补偿款,企业是否需要对这笔款项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该笔补偿款不属于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取得的收入,企业不需要对这笔款项缴纳增值税。

湖北请问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我公司土地,涉及土地使用权补偿,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苗木补偿,房屋建筑物补偿,可搬迁设备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流动性资产损失补偿,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土地使用权补偿免征增值税,请问

请问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我公司土地,涉及土地使用权补偿,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苗木补偿,房屋建筑物补偿,可搬迁设备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流动性资产损失补偿,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土地使用权补偿免征增值税,请问以上哪些要缴税,税率是多少


咨询人:徐婷婷

咨询时间:2020-07-20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0-07-21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第一,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营改增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6〕1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
纳税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取得的其他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
土地被收回或征用,纳税人享受土地使用权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时,需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第二,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增值税税率是9%。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是9%。其他税目税率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建议参考:《最全最实用!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 2019年03月31日)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3428471/n3428486/c4180720/content.html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江西


陕西纳税人学堂_江西省地方税务局_我公司是建筑公司,与建设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工地停工,后来双方通过协商,甲方通过财政赔偿我方的停工损失。现想请问贵局,我公司该如何开具发票?

我公司是建筑公司,与建设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工地停工,后来双方通过协商,甲方通过财政赔偿我方的停工损失。现想请问贵局,我公司该如何开具发票?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58099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4

尊敬的纳税人:
如果公司未发生建筑业应税劳务取得赔偿,不开具发票,如果已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赔偿应按提供建筑业营业税劳务开具发票。

广东陕西纳税人学堂_广东省国家税务局_我公司在施工过程破坏临近单位的设施及因施工导致临近单位停产,现需要支付给设施破坏补偿款和停工补偿款,(1)收补偿款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2)收补偿方若开具一…

我公司在施工过程破坏临近单位的设施及因施工导致临近单位停产,现需要支付给设施破坏补偿款和停工补偿款,(1)收补偿款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2)收补偿方若开具一般财务收据给我公司,我公司支付以上补偿款能否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36947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08-27

尊敬的纳税人:
无需开具发票

厦门厦门营改增_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九)1、市政府道路施工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和作业,支付给企业一部分资金补贴,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上述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收到该补贴不用缴纳增值税。
2024年9月20日整理


阅读48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