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质量赔偿按折扣折让处理还是按不征税处理?

史炳凯
2024-09-19
来源:

【税递网】质量赔偿按折扣折让处理还是按不征税处理?




地区来源原文
天津12366网上留言_天津_关于违约金、补偿款、罚款等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问题

关于违约金、补偿款、罚款等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问题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c52978cc9614daa96bb78270690b880

问题名称:

关于违约金、补偿款、罚款等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问题

留言时间:2019-11-20

纳税人归属地:天津

问题内容:我公司属于生产型企业,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有些供货商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我公司自行维修后找供货商进行索赔及罚款,这种索赔款 我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1-2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购买方向销售方单独收取的违约金、补偿款、罚款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天津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河北陕西纳税人学堂_河北省国家税务局_产品质量索赔 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能税前列支?

产品质量索赔 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能税前列支?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35888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04-0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十、关于购货方从销货方取得赔偿金征收增值税问题   销货方发生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行为后,因销售方违约而支付给购货方的赔偿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安徽陕西纳税人学堂_安徽省国家税务局_我公司2013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质量原因发生扣款情况,我公司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吗?

我公司2013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质量原因发生扣款情况,我公司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27384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11-18

尊敬的纳税人:
依据国税函〔2006〕1279号的规定,折扣折让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贵公司这种情况属于折让行为,由于购买方已经认证应由购买方申请,具体需要的资料建议咨询购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福建陕西纳税人学堂_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_我司因工厂提供产品质量有问题,向其索赔,索赔款直接从货款中扣除,需要做进项转出吗?具体怎么操作?

我司因工厂提供产品质量有问题,向其索赔,索赔款直接从货款中扣除,需要做进项转出吗?具体怎么操作?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31659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02-0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上述工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予贵司的价格优惠,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需要根据红字发票做进项转出。

湖北湖北留言平台_我公司因为货物质量问题,要赔偿对方10万元,请问需要对方开具发票吗?怎么开?

我公司因为货物质量问题,要赔偿对方10万元,请问需要对方开具发票吗?怎么开?

咨询人:夏敏

咨询时间:2018-05-30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18-05-30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的规定: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您符合上述冲红条件,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以上答复仅供参考。

青岛


青岛留言公开_收到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相关损失赔偿的部分,是否销售折让来处理?_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的事情是 收到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相关损失部分得到赔偿以后,这部分赔偿款 我公司按照销售折让来处理

青岛留言公开_收到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相关损失赔偿的部分,是否销售折让来处理?_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的事情是 收到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相关损失部分得到赔偿以后,这部分赔偿款 我公司按照销售折让来处理

发布时间: 2021-04-16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纳税人所属地:青岛

留言时间:2021-3-29

标题:收到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相关损失赔偿的部分,是否销售折让来处理?

内容: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的事情是 收到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相关损失部分得到赔偿以后,这部分赔偿款 我公司按照销售折让来处理?让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吗?
需要书面的回复。
谢谢!

答复机构:胶州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2021-4-7

答复内容:销售折让通常是指由于货物的品种或质量等原因引起销售额的减少,即销售方给予购货方未予以退货状况下的价格折让。销售折让可以通过开具红字专业发票从销售额中减除,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销售额。通过纳税人信件内容描述,属于销售折让。

2024年9月19日整理


案例

主体名称江苏鑫缘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728711358H
法定代表人储呈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05-15
住所海安开发区东湖路1号(丝绸工业园)
处罚决定书文号通国税稽罚[2018]11号
处罚名称江苏鑫缘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18-04-23
处罚期限
处罚事由1、2016年1月5号凭证记载收到浙江风度服饰领带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款3000元,属于销售折让,应调减进项税额435.90元。2、2016年11月152号(银)凭证记载收到胡小名占用资金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至七十三条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应补税款44567.89元处以罚款计22283.95元。
处罚机关南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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