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酒店业客人损坏酒店物品(客房用品、餐具等),取得的赔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笔者提示:
酒店收取房客丢失门卡、损坏物品等照价取得的赔偿款应缴纳增值税,参考各地营改增前后官方解答,口径均一致,其中陕西解答较为详细:单位或个人虽不以销售(包括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及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为前提,但根据事前约定因对方发生特定行为造成自身财产损失而取得的赔偿性收入,比如,顾客造成酒店物品受损,酒店按公示的价目表取得的赔偿金,应按该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官方解答:(后附解答全文,按序号检索)
总局官方解答:酒店因为损坏商品支付的赔偿款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北京官方解答:酒店因为损坏商品支付的赔偿款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吉林官方解答:客户在旅店住宿损坏了部份物品并进行现金赔偿,该笔赔偿款为价外费用应缴纳营业税并可一同开具旅店业发票。
马鞍山市官方解答:酒店物品客人损坏后付的赔偿款,赔偿款应作收入,不能直接冲减营业费用。
芜湖市官方解答:宾馆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收取顾客的赔偿款(如顾客打碎杯子、烧坏被子毛巾而支付给宾馆的相应补偿款)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福建官方解答:酒店收取房客丢失门卡取得的赔偿款,属于提供住宿服务的价外费用,应当征收增值税。
湖北官方解答: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应作为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价外费用,按住宿服务收入征税。
陕西官方解答:单位或个人虽不以销售(包括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及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为前提,但根据事前约定因对方发生特定行为造成自身财产损失而取得的赔偿性收入,应按销售业务处理,征收增值税。比如,顾客造成酒店物品受损,酒店按公示的价目表取得的赔偿金,应按该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宁夏官方解答:纳税人提供旅店服务,向旅客收取的损坏物品赔偿款属于价外收费,应缴纳营业税并可一同开具旅店业发票。
厦门官方解答:酒店业客人损坏酒店物品(客房用品或餐具等)应视同销售,按销售货物征税。
地区 | 来源 | 原文 |
总局 | 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_酒店因为损坏商品支付的赔偿款,需要交纳增值税吗?按什么税目缴纳? | 酒店因为损坏商品支付的赔偿款,需要交纳增值税吗?按什么税目缴纳?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287851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7-11-27 尊敬的纳税人: |
北京 | 热点问题(6月27日)-北京 | 7.酒店因为损坏商品支付的赔偿款,需要交纳增值税吗?按什么税目缴纳? 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
吉林 | 陕西纳税人学堂_吉林省地方税务局_客户在旅店住宿损坏了部份物品并进行现金赔偿,该赔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要开什么发票? | 客户在旅店住宿损坏了部份物品并进行现金赔偿,该赔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要开什么发票?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40819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01-09 尊敬的纳税人: |
马鞍山 | 陕西纳税人学堂_安徽省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_请问一下酒店物品客人损坏后付的赔偿款能直接冲减营业费用吗? | 请问一下酒店物品客人损坏后付的赔偿款能直接冲减营业费用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23572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9-18 尊敬的纳税人: |
芜湖 | 陕西纳税人学堂_芜湖市地方税务局_宾馆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收取顾客的赔偿款(如顾客打碎杯子、烧坏被子毛巾而支付给宾馆的相应补偿款),宾馆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 宾馆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收取顾客的赔偿款(如顾客打碎杯子、烧坏被子毛巾而支付给宾馆的相应补偿款),宾馆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80914000000000 发文单位: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9 尊敬的纳税人: |
福建 | 陕西纳税人学堂_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_房客因丢失房卡支付给酒店的赔偿款,酒店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房客因丢失房卡支付给酒店的赔偿款,酒店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575432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8-01 尊敬的纳税人: |
福建12366问题集_2018年7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 | 22.房客因丢失房卡支付给酒店的赔偿款,酒店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 因此,酒店收取房客丢失门卡取得的赔偿款,属于提供住宿服务的价外费用,应当征收增值税。 | |
陕西纳税人学堂_福建省地方税务局_客户在旅店住宿损坏了部份物品并进行现金赔偿,该赔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要开什么发票? | 客户在旅店住宿损坏了部份物品并进行现金赔偿,该赔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要开什么发票?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07509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8-01 尊敬的纳税人: | |
湖北 |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 | 52.酒店业纳税人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如何计税? 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应作为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价外费用,按住宿服务收入征税。 |
陕西 | 12366网上留言_陕西_关于赔偿款开票,价外费用的判断 | 关于赔偿款开票,价外费用的判断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68ea432d861140748e493aef303fc95a 问题名称: 关于赔偿款开票,价外费用的判断 留言时间:2021-05-06 纳税人归属地:陕西 问题内容:我司租赁货物给别的公司,约定对方租赁期满,不能如数归还或者有损坏,收取赔偿款。我司已按照合同如约供货,但是对方还货时有损毁丢失。但是这是对方自己保管不善,最终我方收取赔偿金,算不算价外费用,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吗?如果开具,税收编码应该属于服务类还是货物类赔偿金?因为这是租赁服务,产生的货物款赔偿。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5-0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 2016〕36 号附件 1)在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及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所取得的价外费用是增值税销售额的一部分。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即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及劳务、转让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押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费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取得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金等收入应分如下情况区别对待: ①根据约定,由于购买方(包括承租方、受让方等)违约且交易事实已发生或者交易中止的,销售方因此取得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不予退还购买方的保证金收入,应依交易具体履约事项所对应的征税项目适用的税率、征收率和相关政策规定,按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比如,农户将土地出租给建筑企业用作施工场地,其收取租金并附带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应征收增值税。 ②根据约定事前交纳的保证金,凡未发生交易事实的,因违约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收入,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比如,本问题中的建筑企业收取对方参与投标所交保证金后,因投标方违约而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收入,因无交易事实发生,其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不征增值税。 ③单位或个人取得事前无约定的赔偿性收入,不征增值税。比如,某采油厂突发输油管道破损造成农户青苗受损,该农户收到的青苗补偿费不征增值税。 ④单位或个人虽不以销售(包括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及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为前提,但根据事前约定因对方发生特定行为造成自身财产损失而取得的赔偿性收入,应按销售业务处理,征收增值税。比如,顾客造成酒店物品受损,酒店按公示的价目表取得的赔偿金,应按该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价外费用可以并入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宁夏 | 陕西纳税人学堂_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_我是旅店业经营户,消费者在我的旅店住宿,损坏了部分物品并进行了现金赔偿,请问该赔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是否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 我是旅店业经营户,消费者在我的旅店住宿,损坏了部分物品并进行了现金赔偿,请问该赔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是否向消费者提供发票?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14495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8-21 尊敬的纳税人: |
厦门 | 厦门营改增_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十) | 7、酒店业客人损坏酒店物品(客房用品或餐具等),取得的赔偿款是否应视同销售?如需视同销售,按货物销售还是住宿或餐饮服务计算? 答:应视同销售,按销售货物征税。 |
2024年9月19日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