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装卸服务合同(主要是码头油品装卸服务)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508058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9-27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如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