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这个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在注册地还需要交税么?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65907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6
尊敬的纳税人: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地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又称<<外经证>>有效期一般为30日,最长不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纳税人在外地提供劳务取得收入时必需向当地接受劳务方开具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必须使用劳务发生地的税务发票,劳务发生地税务部门依据提供劳务的工作量,征收了营业税。
如果劳务发生地未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的发票开具,也要缴纳营业税,也就是说,纳税人外出提供营业税劳务,无论有没有外经证纳税人都难以隐瞒营业税的应税收入,不会影响营业税的申报缴纳。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