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放给员工的生育、结婚、丧事等的红包、补贴是否免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5077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9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只要是与个人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都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因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