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在筹办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以何种名称开具发票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75714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9
尊敬的纳税人:
新办企业在筹办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按以下不同情况开具发票在所得税前列支:企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以工商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名称开具发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公司名称(或者企业筹办组、投资方名称)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