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购买别人的公司,那么筹建期间是如何界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都已做了变更。还没有开始生产,发生的一系列费用该如何归集?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82461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29
尊敬的纳税人:
经与相关科室联系,一、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二、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作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