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_危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4-07-30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危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87658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30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六条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阅读4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