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您好:其他单位派其员工为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我公司可否为其员工报销差旅费,如果可以,我公司为个人所付差旅费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义务?且如何缴纳?相关具体文件?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84779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30
尊敬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该员工不属于你公司的职工,因此,你单位为其他单位的员工报销的差旅费不能在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参阅文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如果企业之间签订了服务合同,对方单位员工在接受服务方报销的为咨询服务而发生的差旅费,因个人没有取得所得,所以没有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