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_请问职工半年工资一次性发放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4-07-30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请问职工半年工资一次性发放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84815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7-30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大地税个[1997]101号规定,企业因资金短缺将职工半年工资集中支付,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将补发的工资应还原到工资的所属月份,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应将半年工资作为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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