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人学堂_赣州市地方税务局_现在我县有很多农业生产者申报办理生猪养殖的龙头企业,对其的农业生产用房是否征收房产税?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09-03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现在我县有很多农业生产者申报办理生猪养殖的龙头企业,对其的农业生产用房是否征收房产税?

来源:陕西纳税人学堂

网址:http://wlnsrxt.shaanxi.chinatax.gov.cn:88/detail?id=118913000000000

发文单位: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9-03

尊敬的纳税人:

税法没有农、牧业用房免征房产税规定,仅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确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对于在开征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用房屋应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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